電影《岳飛之死》,可算是把張馨予坑苦了。
這算是一部大成本的電影,對於一向是低成本的青龍電影公司而言,幾乎是難以想象的,在特效上花費很大,可是最後的收穫卻是很是慘淡,結局很是悲催。悲催的讓張馨予,憤怒至極,想要將李清痛打一頓。
而後來,張馨予總結出了幾個失敗經驗。
第一,這部電影是歷史恐怖片,導致了她不敢參與拍攝,也不敢參與電影製作,深恐被電影中的恐怖畫面影響,導致心臟病病發,導致了對電影的把控不住,質量上不確定,成本上也不確定。
第二,就是廣告宣傳不行。
第三,就是這個題材有些坑,打擊面太廣了,幾乎是打擊了整個社會階層。下層的平民,中層的讀書人,上層的士大夫,文官集團,武將集團,還有皇帝等等,盡數是打擊的對象。
而岳飛的悲劇,也不只是某個人造成的,不是某個集團造成的,而是整個社會,整個民族的造成的。
社會不容下岳飛,岳飛必死無疑,整個民族容不下岳飛,岳飛必然悲劇無比。
而看着小說,張馨予卻是心情難受,這算是一本好書,可是卻是悲劇無比。
這不僅是岳飛一個人的悲劇,更是整個民族的悲劇。
岳飛之死,似乎預言了崖山慘案的發生。
很多人在悲痛,崖山之後,無華夏。悲痛着,蒙古入侵,給華夏文明帶來的災難,可是卻忘記了,曾經有一個人,叫岳飛。他是一個孤獨的鬥士,想要靠着一己之力,力挽狂瀾,拯救整個民族。
只是他失敗了,被民族拋棄了,然後被送上了絞刑架,被絞死了。
岳飛死了。
死的不僅是一個人,更是一種民族精神的死亡,一個民族靈魂的死亡。
人無魂,則不存,沒有靈魂,只是行屍走肉而已。
而自從岳飛死後,整個華夏民族,早已經沒有了國魂,整個國家,整個民族,只是一個行屍走肉而已。有着龐大的人口數量,有着強大的經濟,有着強大的軍火工業,有着繁榮的文化,看似強大至極,可其實外強中乾而已。
這本書寫的很好,只可惜拍攝沒有拍攝好。
那個導演,還是質量太差了,沒有拍攝好,沒有把握住節奏,沒有掌控住情節的發展,沒有積攢高潮的來臨。
而她又是心臟不好,不能看恐怖片,更是不能拍攝恐怖片,導致了一個好好的劇本,變成了極爲糟糕的樣子,可惜至極。
這一切,導致了失敗。
使張馨予,遺憾至極。
只是這些理由,這些藉口,都是不能說,反而是要將一切責任退在了李清身上。
是李清坑了她。
她是女人,有很多的特權,其中包括撒謊,推卸責任。
…………
聽着女人的指責,李清立刻臉紅了起來,很是尷尬,很是不好意思。
只因爲,他負有很大責任。
他是一個老實人,更不會喜歡取悅讀者。
本質上,他是一個暴君,一個文壇暴君。
總是喜歡虐待讀者,將讀者虐待的死去活來。
很多父母,虐*待兒童,不是父母不疼愛兒子,而是不打不成材,嘴巴教育很多時刻,不如棍棒教育更爲深刻;而他是文壇暴君,虐待一個個讀者,只是爲了讓讀者更加記憶猶新,更好的教育讀者,懂得真善美,懂得珍愛生命,懂得正確的人生觀,世界觀價值觀,塑造民族之魂。
有些假大空,可這就是他的理想。
一個文壇暴君的理想。
他的寫作觀點是,有時候不要太顧及讀者的想法,衆口難調,各人的口味各不相同,想要所有人喜歡,根本不可能,喜歡看就看,不喜歡看就離開,沒有誰強迫。
想要吸引讀者,就要寫出自己的風格。
那些情節不算是虐主;只能說是情節曲折。
其實,虐主文還是有市場的,前一段時間,《花千骨》也是虐主文,可照樣是火熱。
世界上,只要是寫好了就會有市場,讀者是不會在乎是不是虐主文。
可若是小說寫得差,再是爽文也是白搭。
若是作爲一個作家,只能說有寫作風格,最壞的結局,也不過是寫下的小說撲街了,賺不了錢了。可若是有合作伙伴,將其編寫爲劇本,推薦個一些好友,前去拍攝電影,電視劇,就有些坑了了。
而這一次,張馨予就被她坑了,坑的賠掉了幾個億。
“這個……我承認,我將你坑了。不該寫一些大尺度,大範圍的批判社會,評判整個民族的劇本,的確有些坑……”李清尷尬的說道:“可是我性格上就是如此,就好似《紅樓夢》一般,全家死光光,大悲劇一個。”
“悲劇,還是有市場的!”張馨予說道:“不過你要補償我?”
“如何補償,我要錢沒有,要命一條!”李清心中微微緊張。
張馨予被他坑了,損失了幾個億,可被向他要錢,說要損失費,他可是一個摳門之人,吝嗇之輩,葛朗臺第二。要錢沒有,要命一條。
“我不要你的命,也不要你的錢,只是要你寫十個劇本,十個堪比《雪山飛狐》一般的劇本!”張馨予說道:“你寫小說,辛辛苦苦,能賺多少錢,不如給我寫劇本賺錢!”
寫小說的不如寫劇本的。
寫小說的,一年能賺錢幾十萬,就是運氣了;可是在東華,一個劇本寫得好,只是分成就是幾百萬。
在東華,不缺少演員,也不缺少明星,只是缺少好的劇本而已。
很多演員,因爲有着好的劇本,好的角色,一舉成名;而很多出名的明星,因爲劇本一般般,角色不出彩,導致了人氣下降,漸漸過期。
“我知道,寫小說,不如寫劇本,不如拍電影。一個電影,若是票房出衆,幾十萬,幾百萬,甚至是上千萬,都是輕鬆至極;可是一個小說,寫得好一年也不過是幾十萬而已,寫到了上百萬的不多!”
李清道:“很多人沒有關係,沒有門路之輩,才寫小說,只因爲低成本,或是沒有成本。而很多作家出名之後,往往是轉職,變爲了編劇,或是導演,從而能賺錢更多。只是我還是喜歡些小說,因爲那時我的愛好!”
他寫的《雪山飛狐》,稿費才僅僅是一百二十萬;可是出賣的電影版權,編劇收入,還有分成收入等等,就是一千五百萬。
兩者根本沒有可比性。
可他還是喜歡寫小說,因爲那是他的愛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