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寧跳窗走了。
長這麼大,這算是方歌第一次坐火車碰上乞丐,而且,也是第一次看見人像電影裡似的,下車不用門,直接鑽窗!
鑽的還是正在開的火車車窗。
不過,蘇寧的提議倒是讓方歌心裡一動,長安這個古城算是早有耳聞,不過卻是從來沒有來過。
說到這,方歌又是想起了不久前曾在網上看到的一個段子:
一個很久沒回長安的人,走出火車站,放下行李箱。大喊道:“長安啊,我都認不出你來了!”
一低頭,行李箱都不見了。
“長安啊,我又認出你了!”
想着想着,方歌竟然是樂了出來。
到長安可還有着幾個小時的車程,方歌想着竟是趴在桌子上直接睡着了。
方歌正在半夢半醒的時候,卻是迷迷糊糊覺得有個手,正在自己的褲子口袋裡摸索着什麼。
“小偷!”
一下子讓方歌驚醒了出來,不過隨後卻是又再次放下了心來,錢全部在系統裡,難不成還能把系統偷走不成?
於是他不動聲色,繼續裝睡。
那賊的手似乎很小,從手插進褲袋的姿勢看來,他已經坐到了方歌身邊。
方歌本來不想怎麼緊張,但是隨後不緊張都不行了,原來是那賊的手竟然碰到到了不該碰到的東西,這一下就讓方歌瞪大了眼睛。
這刺激幾乎讓方歌輕呼了出來。
萬一那是個男的……
方歌忽然渾身一個冷戰,迅速出手抓住了那隻手,只聽見‘啊’的一聲驚呼傳來。
方歌鬆了口氣,是個女的聲音。
擡起頭看來,是個約莫十三四歲的女孩,這讓方歌吃了一驚,爲什麼這麼小的女孩子就要出來偷錢?
這張還稚氣未脫的臉讓方歌心中的污穢消失殆盡,有的只是對小女孩的好奇和不解。
小女孩似乎是第一次被抓住,眼圈一下子就紅了起來:“對不起,哥哥,可不可以不要送我去警察局!”
“你爲什麼要偷東西呢?”方歌卻是開口問起了這個來。
“因爲,不偷,就沒得吃,偷不到,就要捱打。”小女孩斷斷續續地,邊抽泣邊小聲地說道。
“有人在逼你們出來偷東西嗎?”方歌露出了細思恐極的表情,沒想到電影中的情節再一次在現實中上演。
“沒有,沒有!”小女孩像是想起來什麼特別可怕的事情一般,連忙搖了搖頭,否認着。
女孩搖頭的時候,方歌甚至看到了女孩手臂上還沒有恢復正常顏色的淤青。
“不用怕,哥哥會幫你的。”方歌好言勸慰道。
但是小女孩卻是始終不肯開口說其他的了,一個勁的搖頭。
但是方歌顯然不會這麼簡單就決定放過這件事情,所以在沒有其他辦法的情況下,只有讓小丫頭一直在自己這,幕後的人一定會出來的。
果不其然,過了十來分鐘左右,兩個壯年漢子走了過來,而且自稱是女孩的叔叔。
女孩眼中閃過了一絲害怕,但是最後還是說道:“哥哥,他們是我的叔叔,我要跟他們回家了。”
顯然,這並不能讓方歌輕易的相信,別人家找孩子都是大喊大叫的,生怕不知道,這兩人倒好,直奔這來,甚至是要多不想讓人知道就有多不想讓人知道。
“你們有什麼證據。”方歌卻還是拉着小女孩的手不放。
“還要什麼證據嗎?她自己都說了我們是她叔叔,你這人怎麼不講道理啊?”其中一箇中年人卻是有意的加大了聲音,好像生怕別人聽不到一樣。
果然,真的有些好事者們圍了過來,不過看向方歌的目光都是不懷好意的。
這就是這些人最難纏的地方,小孩子沒有保護自己的意識,害怕如果逃不掉之後換來的是更厲害的一頓毒打,所以更容易讓他們光明正大的從想幫助這些小孩的人的手中要回去。
而且這種已經成爲一種分工明確的組織時,更是不管在黑道白道上,都是有着一定的勢力。
所以不管是於公於私,實在是難以讓人去幫助他們這些小孩子,而且去幫助的人一般都因爲觸動了一些人的利益而沒什麼好下場。
方歌這個人,說他有時候腦子轉不過來也好,說他有時候愛鑽牛角尖也好,不過他認定了之後的事情,不管是怎樣,都一定要去做。
所以他也是不甘示弱地說道:“車廂裡的所有人都搜搜看自己的東西,有沒有丟的,如果有的話,再去這兩個男的身上去搜一搜!”
方歌坐的地方偏中部,所以沒理由只盯着偷他一個,一定有其他人也丟了東西。
而且,小女孩穿的是裙子,根本沒有能放那些偷來的東西的地方,所以方歌判斷,那些東西一定在這兩個男人身上。
果不其然,很多人都紛紛說自己丟了東西,不是錢包,就是手機。
而大家再看向兩個中年人的目光就不太一樣了,特別是兩人一人背上了一個揹包,大家看向那兩個揹包的目光更是露出了一種赤裸裸的感覺。
“胡說八道!”其中一人氣急敗壞道。
“叮,觸發任務:解救小女孩;任務條件:成功從盜竊團伙中解救出小女孩;任務獎勵:天才點數:30點。是否接受任務(是)(否)”
“是!”
雖然沒有這個任務方歌都是要救這個小女孩的,但是現在既然有了任務,那更加堅定了救這個小女孩的決心。
“是不是胡說八道,讓我們打開包看看不就知道了?”其中一個失主突然大聲說道。
“對,打開看看!”這一提議得到了很多的失主支持。
“你們讓我打開就打開啊,這是我的包,憑什麼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