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天夜裡,我們回到房間補了幾個小時的瞌睡。
直到第二天中午吃過飯,男鬼給了我一張符紙。他告訴我,魂魄復原這件事必須我親自前去,並且任何人都不能與我同行:“你身上有尊陰女的陰氣,所以纔有希望召回魄。”
我點點頭,他和我講述了一通操作流程。原來男鬼讓女老闆在鎮郊的墳地裡準備了一具棺材,屆時由我帶着鄒慶,也就是女老闆老公去往墳地。等鄒慶躺入棺材之後,我再將符紙貼在他的腦門上,啓動招魄的儀式。
“我在符紙上施了法,可以封住他的魂,讓野狼魄誤以爲他已死。等到野狼魄散去之後,原魄收到召喚,就有希望迴歸體內。”
我點點頭,橘婭擔心地問會不會有危險?
男鬼掃了他一眼,不冷不淡道:“她是我的女人,我自會保護好她。”
我一愣,隨即臉紅到了耳根。
這麼公然地秀恩愛,我還是第一次。
橘婭聞言沒再說什麼,我笑着圓場:“給鄒慶魂魄復原,也是爲了尋找下里村的下落。放心交給我吧,我一定辦好。”
當下我知道,無論發生什麼也不必害怕。因爲有男鬼在,他讓我很安心。
夜裡十二點,女老闆找來一輛驢車,我將被敲暈的鄒慶運去了郊外墳地。
這片墳地不是城市裡的那種公墓,就是當地村民自發修建來埋葬親屬的地方。四周都很簡陋,說得簡單粗暴一點,就比亂葬崗的環境好一些。
現在這個時間點,墳地別說人了,就連半個鬼影也沒有。
我很快就找到了女老闆準備的黑色棺材。
十來分鐘後,我費力地將鄒慶挪進了棺材裡面,抹了一把汗水後,看着手錶上的時間。
現在正好是0:43分,男鬼叮囑過我,44分時準時行動。
我眼睜睜看着秒針又轉了一圈,飛快地將符紙貼在了鄒慶的腦門上。
與此同時,棺材裡的鄒慶一下子睜開了那對紅色的眼睛。我頭皮一麻,以爲是符紙對他不起作用,下意識地後退了幾步。
誰料下一秒,鄒慶又閉上了眼睛,恢復了最初沉睡的模樣。
我拍了拍自己的心口,就看見一縷縷白煙從棺材的四周冒了出來。我先前聽男鬼說過,這是鄒慶魂被封住後,假死的跡象。
我大氣也不敢出一口,又過了十來分鐘,那些白煙倒流着灌入了棺材中。
一切都跟男鬼和我說的一樣,魂魄復原多半是成功了!
手錶上的時間走到了一點,我猛地揭下了他腦門上的符紙。
棺材裡的鄒慶坐了起來,我觀察着他的瞳孔。
那雙眼睛已和正常人類一樣漆黑,獠牙也不見了蹤影。
現在,我還得試探一下他的意識。因爲如果野狼魄還在,鄒慶是沒辦法正常說話的。
“鄒慶?”我叫了他一聲,“你現在感覺怎麼樣?”
他愣了愣,眯起了眼睛,突然笑了笑:“嘿嘿,挺好的,謝謝你。”鄒慶的雙手扶着棺材沿站了起來,淡定得有些出乎我意料,“小姑娘,我們走吧。”
當下我很驚訝,心裡嘀咕着鄒慶未免也太有膽量了吧。經歷了一番死裡逃生後,他居然還能笑着從棺材裡爬出來。
我杵在原地,詫異地問他:“鄒慶,你還記得之前發生的事嗎?”
他眼珠子一轉,聲音沙啞地咳嗽了兩聲,反問我:“什麼事?我不記得了。”
男鬼也沒告訴我,魂魄復原之後的鄒慶,是否還會記得先前的經歷。我聞言鬆了口氣,並不想和他解釋,免得刺激他橫生事端,就順口打哈哈道:“沒什麼,我們先回去吧。你老婆還在家裡等着你了。”
鄒慶嘿嘿一笑,將手背在了身後,佝僂着背一遍往前邊,一邊不懷好意地問我:“我老婆有你年輕漂亮嗎?”
我皺了皺眉頭,這個鄒慶說話流裡流氣的,一看就不是好人。要不是爲了找到下里村,我還有些後悔救他了。
我心裡覺得噁心,可想到身在荒無人煙的墳地裡,我也不能和他算賬。我想着墳地外面有女老闆事先安排好的車子,隨即加快腳步超過了鄒慶,想要儘快走出去。
墳地並不大,我來時推着他去到放棺材的位置,也不過十分鐘的路程。
可是此刻我快步按照原路返還,走了近二十分鐘了,卻還是沒有看見墳地的出口。
原本夜空中還有半個殘月,此時被烏雲遮蓋住,四周陷入了一片詭異的漆黑中。
鄒慶一路上都在和我搭訕,我一句話也沒回他。他自顧自地嘿嘿笑着,那聲音聽得我毛骨悚然。
又過了十分鐘後,我隱約看見前方有什麼東西。
等到走近了一看,我後背上的白毛汗都冒出來了——那具黑色的棺材,怎麼又出現了?
會不會是巧合?
我慌張地朝四周看去,發現這就是最初用來魂魄復原的位置。兜兜轉轉近半個小時,我們居然又繞回來了。
我心裡咯噔一聲,想起之前經歷過的鬼打牆。
這裡是墳地,我身上的陰氣本就很重。屋漏偏逢連夜雨,我現在多半又悲催了,被什麼鬼給纏住了!
“小姑娘,走累了嗎?要不和我睡一覺吧?”鄒慶突然問我,他指了指那具棺材,嘿嘿笑道,“好久沒有嘗過女人的滋味,快過來讓我親一口。”
說話間,他作勢就要朝我撲過來。
身後有一隻手搭住了我的肩膀,那人的聲音很蒼老,對我說:“他是假的,我纔是鄒慶,快跟我走!”
搭在我肩上的手,順勢抓住了我的胳膊,拽着我拼命往前跑。
我跑得氣喘吁吁,濃濃夜色中,我看不清他的臉,不過聽聲音卻感覺該是個老頭子。他抓着我的手十分乾枯,好似肌肉流失得太厲害,只剩下了皮包骨頭。
不對,事有蹊蹺!
這個人說他纔是真的鄒慶,可是鄒慶明明是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人!不過,剛纔從棺材裡爬出來的鄒慶,他的行爲舉止也讓我覺得匪夷所思。
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