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子:社會是由人組成的,人是社會性物種。聯繫人與人之間的紐帶就是社會關係,即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。作爲個體的人要生存於社會,就必須要出讓一部分權利----哪怕有時在自己看來是極其重要的權利,比如自由的限制、自力救濟的限制等等;社會要有序存在,就必須有各個方面的管理權利,這些權利的來源就是個體的人出讓的權利。當個體的人認爲自己出讓於社會的權利不恰當,而將其收回時,就會產生:違約、侵權、違法、犯罪。作爲管理方(包括機關和機關的工作人員),如果不能恰當地行使個體出讓的權利----社會管理職責時,也會產生:違約、侵權、違法和犯罪。
叮鈴鈴……叮鈴鈴……,王方的手機響了,吵醒了還在午睡的她。王方睜了一下眼睛,沒有理會手機聲響,翻過身繼續睡。剛睡着,手機又響了,連續不斷的手機聲音,徹底把王方的瞌睡吵到九霄雲外去了,也把她的心情吵到崩潰的邊緣。沒好氣的拿起手機:“你是哪個!”
“我是雲鎮縣人民法院立案庭。”電話裡傳來一個年輕女人的聲音。
“哪樣事情?”
“你是不是王方?”
“我是王方,你是哪點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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